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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盟原产地证FORM E** 是中国与东盟成员国之间为享受关税优惠待遇而签发的官方文件,适用于《中国-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》下的货物贸易。
FORM E是中国—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,是出口货物至东盟国家享受关税减免的法定凭证,兼具“货物国籍证明”和“关税优惠券”功能,由中国海关或贸促会签发,有效期12个月。
适用范围:适用于文莱、柬埔寨、印尼、老挝、马来西亚、缅甸、菲律宾、新加坡、泰国、越南,可助出口商提升竞争力(平均减免5%关税),进口商清关必备。
申请条件:货物需符合原产地规则——
完全原产(WO):中国境内完全生产(如农产品、矿产品),第8栏填“WO”;
实质性改变:含进口成分时,满足区域价值成分RVC≥40%(公式:(FOB-非原产材料价)/FOB×100%,可累加东盟原产材料,填“40%”)、税则归类改变CTH(4位HS编码变化,填“CTH”)或产品特定规则PSR(特定敏感品按工序/百分比,填“PSR”)。
以下是关于FORM E的详细说明:
1. **目的**:证明货物原产于中国或东盟成员国,享受《中国-东盟自由贸易协定》的关税减免(多数商品可降至零关税)。
2. **适用国家**:中国出口东盟10国:文莱、柬埔寨、印度尼西亚、老挝、马来西亚、缅甸、菲律宾、新加坡、泰国、越南。
3. **法律依据**:根据《中国-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》及《货物贸易协定》签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