商务部 2026 年第 21 号公告:阻断美国涉伊朗石油制裁,中国企业的 “法律护身符” 来了

商务部 2026 年第 21 号公告:阻断美国涉伊朗石油制裁,中国企业的 “法律护身符” 来了

  • 2026-05-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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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键词: 商务部 阻断禁令 美国制裁 反制长臂管辖 伊朗石油

2026 年 5 月 2 日,商务部发布 2026 年第 21 号公告,正式公布针对美国对 5 家中国石化企业涉伊朗石油制裁的阻断禁令,明确要求境内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承认、不得执行、不得遵守美方相关制裁措施。这是中国首次依据《阻断外国法律与措施不当域外适用办法》(简称《阻断办法》)发布专项阻断禁令,标志着我国反制 “长臂管辖” 从外交抗议转向法治实战,为中企出海撑起法律保护伞。


一、事件背景:美国 “长臂” 滥施制裁,直指中国石化企业

2025 年以来,美国依据其第 13902 号、第 13846 号等行政令,以 “参与伊朗石油交易” 为由,将 5 家中国企业列入特别指定国民清单(SDN 清单),实施冻结资产、禁止交易等单边制裁。被制裁企业名单如下:

  • 恒力石化(大连)炼化有限公司

  • 山东寿光鲁清石化有限公司

  • 山东金诚石化集团有限公司

  • 河北鑫海化工集团有限公司

  • 山东胜星化工有限公司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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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方此举完全是典型的域外管辖:将本国国内法凌驾于国际法之上,无端限制中国企业与伊朗的正常能源贸易,违反《联合国宪章》宗旨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,本质是通过次级制裁胁迫全球市场,干涉中国主权与企业合法权益。

二、禁令核心:三大 “不得” 划清红线,法律依据坚实

本次阻断禁令的核心内容高度明确,全文核心即“三不原则”,自公告公布之日起立即生效。

1. 核心条款

不得承认、不得执行、不得遵守美国依据第 13902 号、第 13846 号行政令等,以参与伊朗石油交易为由,对上述 5 家企业采取的列入 SDN 清单、冻结资产、禁止交易等制裁措施。

2. 法律依据(层层筑牢)

禁令并非临时应对,而是基于完备的涉外法治体系,精准适用:

根本法支撑:《国家安全法》《对外关系法》

专门反制裁:《反外国制裁法》及实施规定

核心阻断工具:《阻断办法》(第二条、第四条、第六条、第七条)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

商务部经综合评估,确认美方制裁属于不当域外适用,无国际法依据、无联合国授权,完全是单边霸权行径,依法启动阻断程序正当合法。

三、深层意义:从被动应对到主动制衡,三重价值重塑规则

1. 企业层面:解除 “合规枷锁”,消除经营恐慌

此前,中企面临 “两难”:遵守美方制裁则违反中国法律,不遵守则遭美方次级制裁。阻断禁令一出,境内主体无需再配合美方制裁,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约、切断交易或损害企业权益;若违规执行美方制裁,相关主体将面临中国法律追责,甚至需承担赔偿责任。这直接为 5 家企业及合作方解除合规压力,保障正常经贸往来。

2. 国家层面:反制长臂管辖,捍卫主权底线

美国长期将 SDN 清单、次级制裁作为对华打压工具,试图通过金融封锁、交易切断遏制中国产业发展。本次阻断禁令是中国首次主动用法律武器否定美方制裁效力,打破 “美方制裁即全球禁令” 的霸权逻辑,明确传递:中国主权不容干涉,中国企业合法权益不容侵犯,域外管辖在中国法律体系内无效。

3. 国际层面:维护多边秩序,反对单边霸权

当前,单边制裁、长臂管辖已成为全球经贸秩序的 “破坏者”,严重冲击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稳定。中国发布阻断禁令,既是维护自身利益,也呼应国际社会反对霸权的普遍诉求,为其他国家应对美式域外管辖提供 “中国方案”,推动构建公平、公正、非歧视的国际经贸环境。

四、企业合规实操:四大要点,规避风险、把握机遇

1. 境内主体:严守 “三不原则”,拒绝配合美方制裁

不得承认美方 SDN 清单及制裁效力,不得在合同、内部制度中纳入配合美方制裁的条款;

不得执行美方冻结资产、禁止交易的要求,不得擅自冻结涉事企业账户、终止合作;

不得遵守美方制裁相关指令,遇第三方胁迫配合美方制裁的,可依据阻断禁令抗辩。

2. 涉事企业:用好法律保障,稳定经营、拓展合作

境内合作:可正常开展采购、销售、融资等业务,无需担心境内主体配合美方制裁;

境外应对:明确告知境外合作方,美方制裁在中国法下无效,要求其不得配合美方次级制裁;

风险追偿:若因第三方执行美方制裁遭受损失,可依法向中国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赔偿。

3. 跨境合作:厘清法律边界,防范双向制裁风险

合同条款:新增 “中国法律优先” 条款,明确约定 “若因执行外国制裁导致违约,需承担全部责任”;

第三方尽调:评估境外合作方是否受美方胁迫,优先选择无制裁风险、尊重中国法律的合作伙伴;

合规备案:留存美方制裁文件、阻断禁令公告、合作沟通记录等,作为后续抗辩、追偿的证据。

4. 长期布局:完善合规体系,适配涉外法治新环境

建立 “出口管制 + 反制裁” 双合规机制,定期梳理美方制裁清单、中国阻断 / 反制措施;

加强员工培训,重点普及《反外国制裁法》《阻断办法》及本次禁令核心内容;

密切关注商务部后续配套细则(如违规追责标准、损失追偿流程),及时调整合规策略。

五、结语:法治亮剑,霸权落幕

商务部 2026 年第 21 号阻断禁令,不是简单的对等反制,而是中国涉外法治能力的一次实战检验,是对美式长臂管辖的精准回击。它明确告诉世界:单边霸权行不通,域外管辖无效,中国企业出海有国家法律撑腰。

对企业而言,既要吃透禁令条款、严守合规底线,也要坚定信心、大胆开展正常经贸往来;对国家而言,这只是反制霸权、维护多边秩序的一步,未来中国将持续完善涉外法治体系,为企业出海保驾护航,推动全球治理朝着更加公平合理的方向发展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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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惠和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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